6月20日的新聞報導內容,輪椅使用者帶著事先訂好的「輪椅席」火車票搭台鐵,卻被服務人員以「輪椅太大台」為由,被迫待在廁所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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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障礙的環境,我們被迫放棄我們的喜好,有了錢也不見得買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,更不用說失去了多少生活的意義。
因為進不去電影院,看不到新上檔的電影,也無法參與朋友熱烈的討論……
因為進不去餐廳,必須放棄與朋友的聚會,或是總是只能吃路邊攤……
因為一台車只有4部以下的輪椅席位,我們無法團體出遊,被迫於不同的時間出發……
這些日常生活中我們習以為常的活動,因為障礙的環境讓多少人得被迫委屈求全、被迫放棄?
身心障礙者要求的不是「特別」的對待或服務,而是多麼希望公共建築物、交通場站、人行環境等在一開始的規劃階段就可納入無障礙的設計概念,而不是事後再以「人力協助」的方式補強,這些補救措施,不但耗費成本,也有人力變動的因素,不但使用者對於服務提供者的態度有著不確定感,服務提供者本身都可能在服務提供時面臨著不小的壓力。
當然除了硬體環境外,社會的態度與氛圍同等重要,如果我們認為身心障礙者是少數的、是「障礙」的而加以忽略(youtube的影片可以看出,有些人看待身心障礙者不是看到一個獨立的個體,而是只看到障礙),或是輕視身心障礙者的各項權利,身心障礙者恐怕也無法自由自在的參與社會,而僅會被視為是無用或是保護的對象罷了。
近年來身心障礙者已經開始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,希望社會大眾也可一同支持、聲援或採取實際行動,因為障礙的不是個人,而是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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