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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

被酒駕害成殘 最沉痛的代言

正值花樣年華的張靜婷,4年前搭友人的機車,卻因友人酒駕出車禍,害她脊椎受傷,成為輪椅族。昨天她應苗栗地檢署邀請,沉痛代言反酒駕宣導活動。她告訴獲緩起訴的酒駕案被告,應該感謝攔檢他們的警察,避免了可能發生的悲劇。

家住苗栗縣公館鄉的張靜婷,4年前、22歲時參加公司的聚餐後,一名男同事主動表示要載她回家。當時雖然明知他有喝酒,但男同事強調沒有問題,於是就坐上機車後座,沒想到從此改變她的人生。

因脊椎受傷,說話聲音沒有元氣的她說,當晚路上車不多,男同事騎得很快,在超越前方貨車時,貨車司機沒注意到後面有來車直接左轉,撞上了機車。她被撞飛到20公尺外落地,重傷昏迷,被送醫開刀急救。

醒來時,醫生宣布她可能一輩子要坐輪椅。面對人生重大的打擊,她還有漫長的復健路要走。張靜婷因為頸椎及腰椎受傷,手無法抓握,必須戴止滑手套才能推動輪椅,雖然慢慢有些進步,但到現在已經4年了,仍無法獨立生活。

她語重心長地告訴參加宣導的酒駕緩起訴被告,酒駕害人害己,萬一肇事,造成自己和家人的是永遠的痛。除了不要酒後駕車,也不要坐上酒駕者的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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