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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2月15日 星期二

建設無障礙環境 必須有同理心

台南市永華路鋪設的導盲磚,將視障者引導到鐵捲門邊框;台北市中山運動中心大門旁的無障礙坡道太陡,輪椅使用者上坡很可能會翻車,下坡則止不住;這是殘障聯盟發起錯誤荒謬無障礙設施大搜查活動所發現的實例,國內無障礙空間的設計,仍在擺樣子的階段,許多設計不但無助於殘障者的活動,即使身心健全的人,也可能在不良設計與規劃的道路上栽觔斗。

台北市政府花了四千多萬元在市區一百多個路口設置有聲號誌,並以布穀聲、鳥聲和蟋蟀聲三種時相,讓視障者分辨路況,卻被議員踢爆不但故障率竟佔一半以上,而且聲音難以分辨,雙連視障關懷基金會董事長楊錦鐘親身體驗有聲號誌,依照有聲號誌聲響的指示過馬路,反而差點被車撞上。

政府要照顧殘障者,砸大錢改善環境,但是這些作為往往流於形式,現在都會區的主要道路邊的人行道,幾乎都有導盲設計,但是人行道上卻阻礙重重,如果說人行道停滿機車是一般民眾沒有公德心,那人行道上種上路樹,人手孔密佈到處可見,導盲磚碰到障礙就彎來彎去,簡直就像是主管單位故意在為難視障者了。

其實不止身障人士在行路時常面臨困境,四肢健全的民眾走在街道上也常會遭到意外,行人在騎樓行進時,常會碰到店家清洗門口道路,商店保持門口清潔固然是好意,但是洗地的肥皂水潑在地上時,很少會考慮到行人可能會因而滑倒;有些大樓門前行人道只考慮美觀,採用極光亮的磨石或大理石地板,遇到雨天,表面濕滑,行人走在上面提心吊膽,要是身障者或推輪椅者經過,這段路就有如考驗,一不小心就可能推輪椅及坐輪椅者同時人仰馬翻。

要建立無障礙空間,最基本的要求是先要一般民眾能夠通行無阻,安全無虞,再來才是建設無障礙空間的環境;上月台北市部分公車站牌被發現設計不良,立柱採取四方造型有棱有角,站牌的路線標示牌離地僅七十公分,看似為坐輪椅的身障著所設計,但是標示牌切面卻尖銳如利刃,這些站牌有許多都設置在人行道中央,因路面狹窄,不但身障人士和輪椅無法通行,更不要說去觀看那些為他們設計的低矮路線標示牌了,即使是一般民眾交會時,也可能碰撞到站牌或立柱而受傷。

政府單位投入經費建設無障礙空間,須有妥善規劃,若在建設時只是一廂情願,靠想像去設計工程,施工時對品質不要求,驗收又馬馬虎虎,最後就成了建設時立意良好,施工單位賺工程費,建設工程只能看不能用,最後成了路障的浪費公帑設施,末了還得花上一筆費用將這些設施移除。

其實要達真正成無障礙空間的需求,主管單位最要緊的是要有同理心,也就是必須以身障者實際使用的角度去規劃工程,無障礙空間已成為政治口號,無障礙空間建設只是主政者要彰顯的政績,對工程單位而言,反正主管要求要有這個東西,就得把它造出來,於是無障礙環境往往只有形而無體,完全不切實際。要解決這個問題,也不是沒有辦法,關鍵就在驗收;如果所有的無障礙工程在驗收時,都得先由未經演練的殘障者現場操作一遍,能夠暢行無阻順利通行,才是真正具備無障礙空間的條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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