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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9月8日 星期二

109年度『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』

 內政部營建署委託 『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』 報名簡章


□第 60 梯次-台北場 109 年 09 月 17、18 日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 5 巷 2 號(身心障礙會館-六樓集會室) 

□第 61 梯次-高雄場 109 年 10 月 22、23 日 高雄市前鎮區中山 3 路 132 號(勞工育樂中心-303 會議室) 

□第 62 梯次-桃園場− 109 年 11 月 12、13 日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(桃園市府地下二樓大禮堂) 

二、每梯次參訓人員以 180 名為原則。(依報名順序,額滿截止) 

三、課程總時數為 11 小時(包含 1 小時考試)(詳見課程時數表)。

 柒、 成績考核: 一、參加人員,於講習完畢並經測驗合格,方能取得講習合格資格,但有 下列情形之一,不予核發講習結業證書。 (一)請假時數超過 3 小時者。 (二)遲到、早退超過 10 分鐘該節視同曠課,曠課時間超過 2 小時者。 二、講習人員需親自參訓,如有代理上課情事,撤銷參訓資格,並不再受 理報名參訓。 三、由受託單位派】員駐班督導,每節課均按座次表點名,並不時巡視上 課情形,以提高講習效果。 

玖、證書核發: 受訓人員講習合格者,由「內政部營建署」及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脊髓 損傷者聯合會」共同具名發給結業證書。 

拾、報名手續: 

一、填具報名表(如附件),繳交最近 3 個月內一吋脫帽半身照片(如國民 身份證照片之格式:彩色、背景白色、光面紙)一式 3 張,背面正楷書 寫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。(疊放時請注意書寫墨水沾黏照片) 

 二、繳交國民身份證正、反面影本。(黏貼於附件 1) 

三、繳交建築師或技師之開業證書或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(黏貼於附件 2)。

 四、繳交工作資歷證明書或(識別證、服務證件影本)。(黏貼於附件 3) 

五、填寫具結書【請務必填寫】。(附件 4)

 六、繳交匯款影印單。(黏貼於附件 5) 

 七、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【請務必填寫】。

 八、注意事項:  (一)請依上列順序,將報名表及附件整理齊全後,用迴紋針夾在左上 角,請切勿裝訂及折疊。 (二)採通訊報名及親自報名二種: 【通訊報名】 線上填報後,填寫報名表及備齊各項附件以掛號信寄出 1、收件人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 2、地址:10491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 50 號 5 樓之 6 3、聯絡電話:(02)2332-8120、傳真:(02)2511-4071 【親自報名】 1、報名地點:10491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 50 號 5 樓之六 2、聯絡電話:(02)2332-8120、傳真:(02)2511-4071 【報名費】 1、報名費 3,300 元整 2、可採郵政劃撥或支票方式繳交 ◎郵政劃撥:戶名: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」 帳號:18755302 請註明:報名梯次/場次/手機及電話/收據抬頭 ◎支票:抬頭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 (三)報名日期:即日起,額滿為止。 (四)各項證件如有不符第伍及第拾之三、四各項規定或偽造、假借、 塗改等情事者,應自負法律責任。且一經查明即取消 其與本訓練班所有之資格認定(包括受訓資格、領證 資格等),並不予退費。 (五)已完成報名後欲想取消報名退費,均酌收 300 元行政業務工本 費用。 (六)對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員,如因該梯(期)學員過少時,本訓練 班將協調其轉班或退費。 (七)學員經錄取通知上課,受訓期間如有冒名頂替上課者,一經查出, 撤銷參訓資格,並不再受理報名參訓,不退還已繳交之學費。 (八)本會將開具報名費收據,請將單位抬頭全銜書寫清楚詳細,以 免造成不便。 

報名簡章請至本會官網下載:http://www.fsci.org.tw/ap/news_view.aspx?bid=60&sn=f363e891-7e1d-425c-b8fa-923aa12d087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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